食品安全总监
食品安全总监是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的最高管理者及直接责任人,具有食品安全否决权,负责制定管理制度、监督措施及发展规划。2022年9月26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明确要求一定规模食品企业须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并建立分级责任体系,未合规企业将面临警告、罚款或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教育培训部于2022年10月17日启动食品安全总监人员能力培训及评价工作,参训者需完成培训后方可参加考核。评价时间定于每月最后一周,采用线上或综合评价方式,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合格者可获《食品安全总监》职业能力培训证书,验证规则参考ISO/IEC 17043和ISO 13528标准。
2023年起多地监管部门要求企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并将食品安全总监配备纳入监督检查重点。 2025年10月28日,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湖南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第一、二类食品生产经营相关主体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该办法自2025年12月18日起施行。
截至2025年11月底,全国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共配备食品安全总监22.3万人、
食品安全员37万人,并针对承包经营的学校食堂建立“双食品安全总监、双食品安全员”制度。 [13]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并印发《
云南省米线、卷粉、饵丝等米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将于2026年1月20日起实施。
中文名
食品安全总监
外文名
Food Safety Director
验证单位
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教育培训部
政策背景
2022年9月26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规定要求:具有一定规模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配备
食品安全员的同时,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要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规定还要求企业要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规定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1-2]
2025年2月,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
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该规定针对学校等集中用餐单位,要求建立学校和承包企业“双食品安全总监、双食品安全员”制度,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风险管控机制。此外,市场监管总局还发布了国家标准《
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联合教育部制定《
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以及会同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联合检查通知,构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2025年10月28日,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
湖南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第一、二类食品生产经营相关主体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该办法自2025年12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2025年12月18日,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云南省米线、卷粉、饵丝等米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该细则将于2026年1月20日起实施,并明确了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管理要求。
配备情况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截至11月底,全国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按“应配尽配”要求,共配备食品安全总监22.3万人、
食品安全员37万人。针对承包经营的学校食堂,要求建立学校和承包企业“双食品安全总监、双食品安全员”制度。随着系列制度的落地实施,
校园餐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提升,四季度抽检合格率显著提高。
岗位职责
(一)组织拟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供货者管理、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
出厂检验、追溯体系建设、投诉举报处理等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要求;
(二)组织拟定并督促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自查,评估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
阻止、
纠正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食品召回;
(三)组织拟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四)负责
管理、
督促、
指导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职工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五)接受和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六)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培养培训
(一)专业学习包括:在线学习、现场
培训等,以普法宣贯、知识更新、理论教学、案例分析等为重点内容。
食品安全总监应具备97号令第七条要求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鼓励第一、二类食品生产经营相关主体配备的食品安全总监具有食品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2年及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其它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3年及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经历;食品安全总监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
(二)实践学习包括:现场
操作、师徒传帮带等,以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为重点内容。
培养人群
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主管食品研发、
采购、
质量、实验室检测、
安全标准、法律法规及餐饮业集体用餐等相关单位单位负责人、 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负责人、 院校后勤食品安全分管领导,流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人和各级政府负责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人员等。
记录与存档要求
第一、二、三、四类食品生产经营相关主体应当将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人员的配备、调整情况,《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以及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报告等履职情况予以记录、存档备查。
验证规则
食品安全总监人员能力评价规则是由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教育培训部参考了《合格评定能力验证的通用要求》(ISO/IEC 17043)、《
利用实验室间比对进行能力验证的统计方法》(ISO 13528)中的全部或部分条款编制。 [5]
人员能力评价
食品安全总监
人员职业能力是是按照相关规定或标准,根据培养培训及考核验证规则,采取专业知识学习、能力素质考核、结果分析比对及综合评价等方式,对食品安全员专业能力进行培养培训及验证的合格评定过程。
参考标准
食品安全总监人员能力验证是依据人员能力验证规则,规则编制参考了《合格评定能力验证的通用要求》(ISO/IEC 17043)、《
利用实验室间比对进行能力验证的统计方法》(ISO 13528)中的全部或部分条款,既保证了规则体系的规范化,又对行业从业人员的水平及行业从业人员现状进行动态分析,促进行业良性发展,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行业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人员培养培训和验证的需求。
评价流程
参加食品安全总监人员能力验证需向指定的单位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培养培训,经过培养培训学时达标者,可获得由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教育培训部颁发的可在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教育培训部 参加食品安全总监人员能力验证。
评价时间
食品安全总监人员能力验证时间原则上在每个月最后一周进行提升培训和综合评价,具体验证时间以官网通知为准。
评价方式
一般分为线上考试或现场
考核,鼓励采取线上方式。食品安全总监人员能力验证工作采取线上统一考试,参训学员登录人员能力验证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线上考核。
食品安全总监人员能力验证结果从好到差,一般可分为: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具体应按照相应的《人员能力验证规则》进行确定,不合格者需重新报名下季度“职业能力评价”考核,重新缴纳考试费用,人员能力验证成绩考核合格后可取得《人员能力验证证书》。
证书颁发
通过人员能力验证者,由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教育培训部颁发《食品安全总监》职业能力培训证书,并可在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官网查询验证。
食品安全总监人员能力验证证书
主办单位
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教育培训部是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属单位,是我国国家层面从事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研究的科研机构和智库型机构,以
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政策理论、学术研究、监管辅助、标准研究、
从业人员能力提升为主要职责。
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教育培训部
(一) 能力提升:应建立培训培养和能力验证结果反馈和改进机制,为人员能力提升提供精准靶向改进建议和持续学习建议。
(二) 鼓励采信:应积极协调政府部门、
行业协会、
用人单位等,鼓励其采信人员能力验证结果,持续营造良好用人环境。
(三) 行业建议:人员能力验证组织部门应根据人员培训培养及能力验证总体情况,开展行业从业人员质量分析,为提供整体从业水平提供技术支撑。
通过培养培训后对参训
人员进行能力验证并分析其验证结果,可提高参训人员自身的
专业知识,同时对自我能力水平有清晰的认知,有助于求职者就业以及对后续职业发展的规划;从行业和企业角度来看,食品安全人员能力验证工作的开展将会为社会输送更多具备专业知识的岗位合格者,不仅能通过大数据对该行业的专业水平做一个全面评估,还能解决本行业“招人难”的问题,为食品安全领域持续输出专业性人才。
就业前景
食品行业对于各种专业人才的需求一直是较大的,人口的增长和新食品的开发都为增加
就业提供了机会,所以食品营养专业就业前景还是十分乐观的。而从求职者角度来看,食品安全
人员能力验证首先从根本上解决了人员专业知识掌握不足的问题。